案件名称:陶某某与瑞某某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义县人民法院案号:(2015)义民城初字第00042号
所属地区:义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5-02-05公开日期:2015-03-11
当事人:陶某某,瑞某某
案由:排除妨害纠纷

辽宁省义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义民城初字第00042号原告陶某某,男,1947年8月24日出生,满族,农民,住义县。

被告瑞某某,男,60岁,汉族,农民,住义县。

本院在审理原告陶某某与被告瑞某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原告陶某某于2015年2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陶某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