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汕尾市区汕尾大道电信实业综合大楼。
负责人张焕乾,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海帆,该公司职员。
被告施永镇,男,汉族,1947年7月26日出生,住汕尾市城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城区分公司诉被告施永镇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4年12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以与被告施永镇自行和解为由,向本院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