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宁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张国栋申请保全案件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
法院:宁津县人民法院案号:(2015)宁民保字第3782号
所属地区:宁津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其他
裁判日期:2015-08-28公开日期:2015-09-07
当事人:宁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张国栋
案由: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山东省宁津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宁民保字第3782号申请人宁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申请人张国栋本院在审理申请人宁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申请人张国栋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宁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逾期未向本院提起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