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XX与黄某某、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查封裁定书
法院:涡阳县人民法院案号:(2015)涡执字第00541-2号
所属地区:涡阳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5-08-11公开日期:2015-12-31
当事人:杨某,黄某某,王某某
案由:nan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涡执字第00541-2号申请执行人杨某,男,汉族,36岁,住涡阳县城关镇涡河东路**户。

被执行人黄某某,男,汉族,53岁,住涡阳县城关镇东环路***号。

被执行人王某某,男,汉族,51岁,住涡阳县城关镇涡河中路。

申请执行人杨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黄某某、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2015)涡民一初字第01776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0条、244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黄某某妻子马某某名下皖A****轿车一辆。

查封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