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原告杨丽艳与被告盘巨香、杨拥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案号:(2015)永冷民初字第1363号
所属地区:永州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5-06-17公开日期:2015-07-08
当事人:杨丽艳,盘巨香,杨拥军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永冷民初字第1363号原告杨丽艳,女,1983年6月3日出生,汉族,永州市零陵区人。

被告盘巨香,女,1979年1月16日出生,汉族,永州市冷水滩区人。

被告杨拥军,男,1985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永州市冷水滩区人。

本院审理原告杨丽艳与被告盘巨香、杨拥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杨丽艳接到本院于2015年6月7日下达的预交诉讼费通知书后,未在规定的七日内缴纳诉讼费且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