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张永康与张峰娥其他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案号:(2007)长执字第665号
所属地区:西安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09-11-20公开日期:2016-12-27
当事人:nan
案由:nan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7)长执字第665号权利人张永康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7)长民初字第1170号民事判决书,于2007年7月2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依法立案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张峰娥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07)长执字第665号执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