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孙某与阮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保定市南市区人民法院案号:(2009)南民初字第670号
所属地区:保定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09-11-09公开日期:2016-09-01
当事人:孙某,阮某
案由:离婚纠纷

保定市南市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南民初字第670号原告孙某。

被告阮某。

本院在审理原告孙某与被告阮某为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09年11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孙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