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叶成龙与罗菊定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温岭市人民法院案号:(2009)台温新商初字第207号
所属地区:温岭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09-11-17公开日期:2016-03-29
当事人:叶成龙,罗菊定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台温新商初字第207号原告:叶成龙,市雁荡镇顺风路1弄13号。

被告:罗菊定,滨海镇镇雨荣村45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叶成龙与被告罗菊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叶成龙于2009年11月17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

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