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王某。
本院在审理原告崔某与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崔某于2009年11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