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与林××、毛××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苍南县人民法院案号:(2009)温苍商初字第486号
所属地区:苍南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09-11-13公开日期:2015-12-26
当事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林××,毛××,温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

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温苍商初字第486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住所地:苍南县××大道××号。

代表人:王××。

委托代理人:林×。

被告:林××。

被告:毛××。

被告:温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苍南县××××号。

法定代表人:黄××。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诉被告林红艳、毛××、温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于2009年11月11日以被告林红艳已还清借款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