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地:西安市长安区樊川路***号。
法定代表人闰战绪,公司经理。
被告长安夕三夕七专科医院。
住所地:西安市长安区韦曲北街***号。
法定代表人张琳,该院院长。
委托代理人丁云波,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崔建,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西安市西京城建总公司与被告长安妇儿专科医院债务纠纷一案,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申请撤诉。
经查其撤诉由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