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原告赵某某诉被告张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案号:(2009)莲民一初字第1517号
所属地区:西安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09-11-25公开日期:2015-11-24
当事人:赵某某,张某某
案由:离婚纠纷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莲民一初字第1517号原告赵某某。

被告张某某。

本院在审理原告赵某某诉被告张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赵某某于2009年11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赵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