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夏丽君与徐峰、吕百尧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09)浙绍商终立字第221号
所属地区:浙江省绍兴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二审
裁判日期:2009-11-09公开日期:2016-07-01
当事人:徐峰,夏丽君,吕百尧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浙绍商终立字第221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徐峰,男,1969年6月24日出生,,住上虞市曹娥街道舜江西路***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夏丽君,女,1975年5月7日出生,,住上虞市崧厦镇杨凌湖村前凌湖**号。

原审被告吕百尧,男,1969年1月8日出生,住上虞市崧厦镇吕家埠村裕丰*号。

上诉人徐峰因与被上诉人夏丽君、原审被告吕百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上虞市人民法院(2009)绍虞商初字第2589号民事判决,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审理查明,上诉人收到预交上诉费通知书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