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姚兆法,州市椒江区章安街道古桥村104幢8号,公民身份号码××6412242511。
本院在审理原告徐招钟与被告姚兆法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徐招钟于2009年11月18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书,称双方已达成和解,自愿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属正当行使诉权行为,本案无涉及其他违法事由,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