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宁波××××司与孙××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余姚市人民法院案号:(2009)甬余商初字第2385号
所属地区:余姚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09-11-16公开日期:2015-12-30
当事人:宁波××××司,孙××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甬余商初字第2385号原告:宁波××××司。

×区××号。

法定代表人:史××。

委托代理人:任××。

被告:孙××。

本院在审理原告宁波××××司与被告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宁波××××司于2009年11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本案在审理期间,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