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胡甲与胡乙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慈溪市人民法院案号:(2009)甬慈商初字第4201号
所属地区:慈溪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09-11-17公开日期:2015-12-28
当事人:胡甲,胡乙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甬慈商初字第4201号原告:胡甲。

被告:胡乙。

本院在审理原告胡甲诉被告胡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胡甲于2009年11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胡甲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