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胡乙。
本院在审理原告胡甲诉被告胡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胡甲于2009年11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胡甲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