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王某某与郑某某、郑某甲赡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案号:(2014)田民诉前调字第00438号
所属地区:淮南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其他
裁判日期:2014-05-27公开日期:2014-08-01
当事人:王某某,郑某某,郑某甲
案由:赡养纠纷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田民诉前调字第00438号原告:王某某,女,1940年2月20日出生,汉族,文盲,山东省济南市人,无业,现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

被告:郑某某,女,1968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山东省济南市人,现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

被告:郑某甲,男,1977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中技文化,山东省济南市人,现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某某诉被告郑某某、郑某甲赡养纠纷一案中,经协商,被告郑某某、郑某甲同意每月支付给原告王某某赡养费人民币100元整,原告王某某于2014年5月23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王某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