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吴静诉陈孝胜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宁国市人民法院案号:(2014)宁执他字第00531-1号
所属地区:宁国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4-05-20公开日期:2014-10-25
当事人:吴静,陈孝胜
案由:nan

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宁执他字第00531-1号原告:吴静。

被告:陈孝胜。

本院于2014年5月16日作出的(2014)宁执他字第00531号民事裁定书,现因被告已偿还借款,原告申请解除对被告银行存款的冻结。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第一款(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