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郭贵兵,男,1970年9月6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县人。
本院在执行白应占与郭贵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由我院执行案件多,压力大,在法定执行期限内执结此案确有困难,故将此案交由米脂县人民法院执行。
本案在本院执行完毕。
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八)项、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对(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