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苗传东与侯金虎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解封裁定书
法院: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案号:(2014)陵民保字第64-1号
所属地区:德州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其他
裁判日期:2014-09-11公开日期:2015-11-14
当事人:苗传东,侯金虎,康兆玲
案由:nan

山东省陵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陵民保字第64-1号申请人苗传东,男,住陵县。

被申请人侯金虎,男,住陵县城区。

被申请人康兆玲,女,住陵县。

本院于2014年2月11日作出的(2014)陵民保字第64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驾驶的车辆予以查封,现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协议,由苗传东提取车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