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王新权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5)
法院:义乌市人民法院案号:(2014)金义知民初字第530号
所属地区:义乌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4-09-29公开日期:2014-10-16
当事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王新权
案由: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金义知民初字第530号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法定代表人:王化鹏。

委托代理人:王利民。

被告:王新权。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被告王新权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案过程中,因原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预交诉讼费,也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故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诉讼费用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