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人肖绍鹏,萍乡市安源区后埠街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周建云,女,1953年2月18日生,汉族,家住萍乡市。
被告陈建兴,男,1952年12月12日生,汉族,住萍乡市。
两被告委托代理人朱春兰,女,1964年1月19日生,汉族,住萍乡市。
本院在审理原告罗平平与被告周建云、陈建兴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元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