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张继建,男,1979年11月1日生,汉族,农民。
安徽来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张继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列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院已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
现因被执行人未按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