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尚贵林。
委托代理人梁峰,系。
被告谭小华,男,汉族,住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身份证号码为×××3715。
被告陶桑妮,女,汉族,住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身份证号码为×××0621。
本院在审理原告东莞市金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谭小华、陶桑妮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4年8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