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原告中福华益北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保定市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建磊、河北京鑫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案号:(2014)新民立字第87号
所属地区:保定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再审
裁判日期:2014-07-21公开日期:2014-12-04
当事人:nan
案由:nan

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新民立字第87号原告中福华益北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永乐经济开发区恒业二街72号。

法定代表人谢金秀,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保定市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保定市天鹅路世家花园金街16号。

法定代表人蔺林林,该公司经理。

被告刘建磊,男,1983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住山西省原平市。

被告河北京鑫建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石家庄市嘉华路9号。

法定代表人马志强,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福华益北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保定市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建磊、河北京鑫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河北省满城县人民法院已受理保定市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河北京鑫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