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许连明与胡小飞执行裁定书
法院: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案号:(2014)舟定执民字第912号
所属地区:舟山市案件类型:nan
审理程序:其他
裁判日期:2014-06-17公开日期:2015-12-22
当事人:许连明,胡小飞
案由:nan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舟定执民字第912号申请执行人许连明。

被执行人胡小飞。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胡小飞名下有一套房产一时难以处置,又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也未能提供可执行的财产,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2013)舟定执民字第912号一案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