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叶桂英。
被告:嘉兴乾坤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嘉兴市南湖区中环南路999号2-2。
法定代表人:王永强。
本院在审理原告杭州杭东汽配商行与被告嘉兴乾坤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杭州杭东汽配商行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故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