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田克新,住河北省涿州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退货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本院(2012)涿民初字第1095号民事判决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涿州市人民法院(2012)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