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德惠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松花江信用社与赵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德惠市人民法院案号:(2014)德民初字第3228号
所属地区:德惠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4-06-09公开日期:2016-04-13
当事人:德惠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松花江信用社,赵岩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吉林省德惠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德民初字第3228号原告:德惠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松花江信用社。

住所:德惠市松花江镇街道。

代表人:张广洲,主任。

被告:赵岩,住德惠市。

本院在审理原告德惠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松花江信用社诉被告赵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4年6月9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并无不当,依法应准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