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负责人刘海,该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李宗,该行员工。
委托代理人陈波,该行员工。
本院在审理原告宋磊诉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4年6月24日以原、被告已协商解决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理由成立,应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