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肖乙琴诉吴佩文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
法院:长汀县人民法院案号:(2014)汀民初字第2734-2号
所属地区:长汀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4-12-22公开日期:2014-12-31
当事人:肖乙琴,吴佩文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汀民初字第2734-2号原告肖乙琴,女,1975年5月14日生,汉族,住福建省长汀县。

被告吴佩文,男,1972年6月25日生,汉族,住福建省长汀县。

本院于2014年9月24日作出(2014)汀民初字第2734号财产保全的裁定,现因原告申请解除。

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立即解除对登记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