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樊某某,男,1985年2月2日生,汉族,城镇户口,初中文化,住沙河市。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樊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4年12月9日向本院提出书面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审理中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依法应予照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