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八卦井支行与汪文兵、周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案号:(2015)鄂黄州民初字第01009号
所属地区:黄冈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5-07-17公开日期:2015-09-29
当事人:nan
案由:nan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黄州民初字第01009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八卦井支行,组织机构代码75102118-7,地址:黄冈市黄州七一路5号。

负责人周启明,行长。

被告汪文兵,个体户。

被告周玉。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八卦井支行诉被告汪文兵、周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被告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原告于2015年7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