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罗某某诉海某某离婚纠纷民事裁定书
法院:临湘市人民法院案号:(2015)临民初字第775号
所属地区:临湘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5-07-20公开日期:2015-10-23
当事人:nan
案由:nan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临民初字第775号原告罗某某,女。

被告海某某,男。

本院在审理原告罗某某与被告海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罗某某于2015年7月20日以与被告海某某和好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罗某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罗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