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原告赵某某诉被告陶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顺平县人民法院案号:(2015)顺民初字第538号
所属地区:顺平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5-07-09公开日期:2015-07-15
当事人:赵某某,陶某某
案由:离婚纠纷

河北省顺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顺民初字第538号原告赵某某被告陶某某本院在审理原告赵某某诉被告陶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赵某某于2015年7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赵某某自愿申请撤回起诉,属于法律规定范围内自由处分诉讼权利的行为,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