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郝罡。
申请执行人孙柏强与被执行人郝罡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于2013年4月23日审结。
该案(2012)南民初字第71161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孙柏强向本院申请立案执行。
原执行案号(2013)南执字第11454号。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执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决定如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