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于红梅,总经理。
被告孙旭明。
本院在审理原告威海民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孙旭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4年3月17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