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重庆绅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蒋国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荣昌县人民法院案号:(2014)荣法民初字第01052号
所属地区:荣昌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4-03-24公开日期:2014-12-08
当事人:重庆绅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蒋国军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荣法民初字第01052号原告:重庆绅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朝田村218号6楼,组织机构代码62201007-8。

法定代表人:杨智勇,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吴燕,重庆绅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特别授权。

委托代理人:刘洪,重庆绅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特别授权。

被告:蒋国军,男,1969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重庆绅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蒋国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重庆绅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