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罗光明与邹世格侵权纠纷执行裁定书(1)
法院:英德市人民法院案号:(2014)清英法执字第113-1号
所属地区:英德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4-02-28公开日期:2014-07-08
当事人:罗光明,邹世格
案由:nan

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清英法执字第113-1号申请执行人罗光明,男,住英德市。

被执行人邹世格,男,住英德市。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罗光明与被执行人邹世格侵权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清英法民一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于2014年2月12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查被执行人有存款,现因案件执行的需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