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张国松抢劫罪减刑裁定书
法院: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4)抚中审执字第00206号
所属地区:辽宁省抚顺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4-01-16公开日期:2014-12-19
当事人:nan
案由:nan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4)抚中审执字第00206号罪犯张国松,男,23岁,汉族,籍贯辽宁省,现在辽宁省抚顺市南花园监狱服刑。

2008年8月15日,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作出(2008)抚东刑初字第83号刑事判决,认定罪犯张国松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执行机关辽宁省抚顺市南花园监狱于2013年12月27日以该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提出减刑意见书,报送本院审理。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犯在服刑期间的表现进行了审核,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该犯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服法,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老实劳动改造,获记功4次,表扬1次,确有悔改表现,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