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梁珍与杨金全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案号:(2014)屯民一初字第00257号
所属地区:黄山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4-01-02公开日期:2014-03-05
当事人:梁珍,杨金全
案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屯民一初字第00257号原告:梁珍,住安徽省屯溪区。

被告:杨金全,住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梁珍诉被告杨金全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原告梁珍于2014年1月2日以双方庭外已达成赔偿协议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梁珍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