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与黄建基、刘博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博罗县人民法院案号:(2014)惠博法溪民初字第60号
所属地区:博罗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4-01-03公开日期:2015-09-23
当事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黄建基,刘博智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惠博法溪民初字第60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住所地:广东省博罗县罗阳镇罗阳一路96号。

负责人陈宝林,行长。

委托代理人岳彩亭,广东达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姚望,广东达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被告黄建基,男,1977年1月6日出生,汉族。

被告刘博智,男,1977年1月7日出生,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诉被告黄建基、刘博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于2014年3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撤回对被告黄建基、刘博智的起诉申请,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撤诉的有关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