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陈锦春、吴林平。
被告:周晓海。
被告:崔叶。
被告:固镇县华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汪泳艳。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禹会区支公司。
诉讼代表人:周宏杰。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王小柱。
原告赖炳祥诉被告周晓海、崔叶、固镇县华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禹会区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9月5日立案受理后,原告赖炳祥于2013年12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周晓海、崔叶、固镇县华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禹会区支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赖炳祥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