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许孝纲与孟范新、谭翠香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临朐县人民法院案号:(2014)临商初字第8号
所属地区:临朐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4-04-28公开日期:2015-12-09
当事人:许孝纲,孟范新,谭翠香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临商初字第8号原告:许孝纲。

被告:孟范新。

被告:谭翠香。

本案在审理原告许孝纲与被告孟范新、谭翠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以双方需要协调为由申请中止本案的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

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