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XX,身份证号码×××,住所地长春市南关区。
被执行人李艳卓,身份证号码×××,住所地长春市南关区万龙小区**栋2门***室。
被执行人梁士龙,身份证号码×××,住所地长春市绿园区。
被执行人李东红,身份证号码×××,住所地长春市绿园区。
申请执行人吉林省中远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XX、李艳卓、梁士龙、李东红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吉林省长春市北方公证处(2014)吉长北方经证字第409号公证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