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人周鹏飞,无锡中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余建杜。
本院在审理原告顾耀明与被告余建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顾耀明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处分自身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原告顾耀明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