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孙学民申请执行许忠平合同纠纷一案��行裁定书
法院: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案号:(2014)马执字第00113-2号
所属地区:焦作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nan
裁判日期:2014-10-27公开日期:2015-12-03
当事人:孙学民,许忠平
案由:nan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马执字第00113-2号申请执行人孙学民,男,1966年2月21日生,汉族,现住焦作市山阳区。

被执行人许忠平,男,1970年11月11日出生,住焦作市马村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马民一初字第0002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14年9月17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许忠平按照(2014)马民一初字第00023号民事判决书规定的��务在2014年9月19日前履行完毕。

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