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梁继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梁金水与被执行人梁继强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本案据以执行的生效的本院(2010)浔民初字第123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全部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桂平市人民法院(2010)浔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