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张红志与姬桂香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法院:瓜州县人民法院案号:(2014)瓜南民初字第111号
所属地区:瓜州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4-10-23公开日期:2014-12-29
当事人:张红志,姬桂香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甘肃省瓜州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瓜南民初字第111号原告张红志,男,生于1961年12月10日。

委托代理人郭建云,瓜州县三道沟法律服务所(特别代理)。

被告姬桂香,女,生于1968年5月20日。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红志与被告姬桂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张红志于2014年10月23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张红志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