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冀某某与乔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内丘县人民法院案号:(2014)内民一初字第531号
所属地区:内丘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2014-10-09公开日期:2014-10-22
当事人:冀某某,乔某某
案由:离婚纠纷

河北省内邱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内民一初字第531号原告冀某某,女,1982年5月1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内丘县。

被告乔某某,男,1982年3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内丘县。

原告冀某某与被告乔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冀某某于2014年10月9日向本院提出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乔某某的离婚诉讼。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